近年来,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乡风民风建设为抓手,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截至目前,三明市涌现出全国文明村镇13个、省级文明村镇60个、市级文明村镇129个、县级文明村镇736个,在全市村镇中占比50.29%,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
文明乡风愈加浓厚
广宣传
刊播“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主题公益广告,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社区,在文化广场、城市绿道、自行车道等重要出入门户设置一批高规格、立体式公益广告,让核心价值观成为三明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陈大镇渔溪村、泰宁县岭下村等省市级美丽乡村挖掘文化内涵,采用墙体彩绘的方式,打造富有浓郁农村特色的历史文化墙、文化公园,使老旧墙体焕发新机,成为传播文明的窗口、教育村民的阵地、美化家园的“活教材”。
走进三明市陈大镇渔溪村,一幅幅文化墙格外引人注目。 图片来源:三明文明网
重传承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厅堂悬挂家训”、家风家训征集评选等活动。
将乐县通过打造杨时家风家训及红色文化示范教育基地、家风家训展示馆、村居宣传文化长廊,常态化推进“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宁化县在农民素质培训课程中增加“客家祖训”内容,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诵读“客家祖训”活动。
将乐县万全乡传承家风家训 图片来源:三明文明网
敬乡贤
充分发挥乡贤参与社会治理和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作用,让优秀乡贤在自治中的“引领”、在法治中的“督导”、在德治中的“典范”。
清流县龙津镇组建“龙津镇乡贤理事会”,从2016年开始就在全镇开展评选“最美乡贤”活动,2017至2018年连续二届评选出“最美乡贤”22名,组织乡贤参与“庙会新风”、扫黑除恶等工作,助推文明新风。
创建活力不断激发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建
加大沙县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力度,指导全县12个(乡镇、街道)均挂牌成立文明实践所,171个行政村成立文明实践站。现有固定志愿者2000多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近百场。
梅列区洋溪镇将罗氏宗祠修建为镇乡风文明传播阵地,建立镇新时代文化实践所,内设志愿服务馆、镇“乡风文明”积分兑换超市、家风家训馆、民俗馆、奥运文化馆等场馆。
永安市小陶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艺轻骑兵服务队 图片来源:三明文明网
深化“创十星评十户”创建
将勤劳致富等内容细化到“创十星评十户”评选标准中,传递正能量,弘扬新风尚,营造良好乡风,助力乡村振兴。
将乐县作为“创星评户”发源地,除年终进行表彰奖励外,星级户还可在创业资金贷款、林业权证办理、医疗保障、建房用地等方面享受优惠。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市委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牵头开展“文明引领移风易俗”主题活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工作职责,围绕移风易俗宣教行动、婚丧礼俗整治行动、传统文化浸润行动、结对帮扶共建行动和“小手牵大手”等“五大行动”,扎实部署开展移风易俗工作。
永安市作为全省移风易俗联系点,重拳出击全面整治“带彩打牌”不良风气,清流、沙县、尤溪、大田等地结合实际开展“带彩打牌”“庙会新风”“红白喜事大操办”等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建宁县里心镇举办集体婚礼,推崇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婚礼新风尚。 图片来源:三明文明网
开展好人建设
大力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2018年共有6人入选中国好人榜,14人入选福建好人榜,其中“中国好人”上榜人数居全省第一。2019年至今共有9人上榜中国和福建好人榜,5人成为第七届全国和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充分展现了当代三明人的精神风貌。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做优文化服务
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的保障力度,把群众“要文化”和政府“送文化”结合起来,每年坚持开展百场文艺下乡演出、百场广播现场直播、百部优秀影片放映、“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等活动,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实惠、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
挖掘文化内涵
坚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举办节日民俗、中华经典诵读、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传统文化活动,用传统文化引导人、教育人、凝聚人,让传统节日“传”得下去,激发了全市人民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极大热情。
拓展文化阵地
充分利用各类祠堂场所遍布乡村的特点,拓展乡村公共文化活动阵地,积极开展先进文化进祠堂活动,实现“小祠堂”培育“大文明”的良好社会效应。
三明市把祠堂场所拓展成先进文化课堂的做法,先后被中宣部《党建》、中央文明办《简报》等媒体宣传推广,在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三明市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