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全面推行湖长制 守护一泓碧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http://wmf.fjsen.com 2018-11-26 15:53:16 来源:龙岩文明网

巡查、查封新罗万安库区“三无”采矿船(资料图)

  核心提示

  湖泊是江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洪、供水、生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河长制、实施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近日,龙岩市委办、市府办印发《龙岩市全面推进湖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全市上下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湖泊的管理保护。日前,记者对《方案》进行了梳理。

巡逻永定棉花滩水库(资料图)

  建立健全四级组织体系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实施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把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等所有水域都纳入管理范畴,确保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实施湖长制,实现湖长制与河长制的有序衔接、无缝融合。

  《方案》指出,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湖长组织体系。市级设总河(湖)长2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设副总河(湖)长4人,由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协助领导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并分别兼任闽江(龙岩段)、九龙江(龙岩段)、汀江流域河(湖)长及市级河(湖)警长,负责领导相应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进行督导。跨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上一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湖泊所在县、乡、村按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确保湖泊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小微水体库塘可按片设置湖长。

  湖长制主要工作职责

  《方案》明确,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泊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各地要将湖泊管护纳入河道专管员职责范围,也可根据实际设置湖泊专管员。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各流域河长办负责协助相关流域河湖长落实具体工作。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责,相应增加湖泊管理保护相关职责,开展好湖泊管理保护相关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