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四十年:三明围绕“群众满意” 书写文明篇章
http://wmf.fjsen.com 2018-11-15 11:42:37 来源:文明风

围绕“满意在城市” 着力打造优美环境

多年来,三明市立足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不断涵养城市气质,提升城市品位。

把深化创建与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紧密结合。坚持将文明城市创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每年实施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省率先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率先建立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平台,获得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称号。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均居全省前列。从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入手,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路不平、灯不明、沟不通”等实际问题。下大气力开展环境整治,率先推行市区饮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在全省开展水源保护立法工作;深入推进河长制,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24.8亿元实施172个重点治理项目;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99%,80.6% 的乡镇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全面加强工业烟(粉)尘、扬尘等污染控制,突出市区重点,推进三钢大气污染物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关停三化所有生产线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2.97%、建成区绿地率为39.06%。

把深化创建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紧密结合。按照“文明城市既是建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思路,常态化开展创城督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建立市民群众与管理部门之间沟通交流机制,利用“文明三明”“数字城管”“智慧梅列”等平台,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发现城市管理问题,曝光身边不文明行为,使所有市民成为文明创建的巡查员、监督员、参与者。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2017年3月出台三明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法,动真碰硬,共办理违反城市管理法规案件2330件。同时,建立城市管理“街长制”模式,整合城管职能部门力量,实行“一长+N”联勤制,并延伸至各镇、街道、社区,及时妥善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城市管理民生问题。以“河长制”为抓手,持续强化流域保护与管理,不断完善水资源管护体制机制,初步形成“水面有人管护、界面有人测评、问题有人督办、责任有人承担”的工作机制。把深化创建与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紧密结合。健全优秀传统与地方特色文化传承机制,充分挖掘培育红色文化、闽学(朱子)文化、客家文化、抗战文化等文化品牌,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联六创”工作机制,被列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首批复制推广典型经验。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载体,大力实施“三下乡”“半台戏”“三百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连续22年开展群众广场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用丰富的文化活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紧紧围绕创建“志愿之城”工作目标,出台《三明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统一志愿者标识、传唱三明志愿者之歌《一起飞翔》,成立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全市169个社区、“两馆一宫”等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常态化为市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结合拓展提升“满意在三明”活动品牌,打造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道,在文化广场、城市绿道、自行车道、图书馆、车站等重要节点设置一批高规格、立体式、永久性的公益广告,让核心价值观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抬眼可见、举足即观、沁入人心。

下一步,要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承担起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拓展“满意在三明”品牌,着力打好“生态城市”“好人城市”两张牌,重点抓好“我们的节日”、文明大讲堂、“中国志愿之城”、“共建联创”、“六联育人”等特色活动,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业(单位)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家庭创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三明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到位,把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落实到位,全面提高全市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三明市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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