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四十年:三明围绕“群众满意” 书写文明篇章
http://wmf.fjsen.com 2018-11-15 11:42:37 来源:文明风

围绕“满意在行业” 着力提升优质服务

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将“满意在三明”创建活动与精准志愿服务、“放管服”改革、诚信体系建设等相结合,持续拓展满意内涵,培育文明风尚,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1990年,三明市开始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平台和载体,在将乐县常口村率先启动“创十星评十户”活动,有效转变了农村社会风气,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取得实效。近年来,三明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墟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将乐县高塘镇常口村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特色经验,全市各级文明村镇农户参与率达到80%以上。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1984年6月全国“五四三”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之后,三明市变治标为治本,以人为本,以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目的,经过逐步酝酿,于1987年3月起至今持续开展“满意在三明”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明市进一步深化“满意在三明”活动,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全市34个行业开展“服务大发展、建设新三明”竞赛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系统分级签订责任状,有效提升了行业员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近年来,在全市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中,群众对各行各业的服务工作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始终维持在85% 以上,在文明单位管理上,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建立《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创建动态管理系统》,每年年初制定下发《测评标准》,每季度对各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网上申报成绩进行通报。目前全市共有建宁县人民法院、三明市人民检察院等16个单位荣获(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的力量源泉在于人民群众,在文明社区建设上,三明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1986年,三元区富兴堡街道率先成立了区域共建理事会,提出了共建的目标和方案,制定了章程和制度,并将这些方案和制度付诸实践。解决了辖区群众急待解决而政府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市委及时总结了富兴堡的经验,形成了“区域共建、六联六建”的工作思路和活动载体。随着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三明市区的50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共建理事会,每个理事会均有一名市里的副厅级领导干部挂点,梅列、三元两区均有一名处级领导干部挂点,各理事会分别由辖区内的全国级文明单位或省、市级文明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长,理事会成员均由辖区内省、市、区级文明单位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五老”代表和居民代表担任,形成了组织机构和共建工作的强劲合力。组织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主题活动,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公益广告、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整治示范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建立道德评议会,采取“一事一议,一月一评,两月一例会,半年一讲评”的办法。发动和倡导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关爱他人,温馨三明”活动,做好社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慈善工作,扩大爱心捐助系列活动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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