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
文明风11月5日讯(通讯员 涂大杭)改革开放初期,三明(1983年5月前指县级市,1983年5月后指设区市,下同)在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在全国率先提出并起步创建文明城市,最早获得福建省的“文明城市”称号,在福建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经过不懈努力,三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圆了梦;在建设新三明的进程中仍然必须继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
一、三明在新时期率先起步创建文明城市。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初期,三明在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开始探索和开展城市建设的有关工作,在全国率先提出并起步创建文明城市,取得了一定成绩,最早获得福建省的“文明城市”称号,后来又坚持不懈地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
三明在全国率先探索并提出创建文明城市。1979年,三明从破除市民生活中存在着的难处开始探索和进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1年3月16日至20日,三明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有500多人参加的三明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城市建设的有关工作,以“文明礼貌”活动为载体开展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开始了自觉创建精神文明城市的活动。1984年6月11日至18日,全国首次“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时任三明市委书记的邓超在会上就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成绩和经验作了专题发言,明确提出了“把三明建成文明城”的目标和任务:“我们今后总的目标是:人人争做文明市民,积极发展文明单位,努力建设文明城市。”
三明在全国率先起步和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中共中央宣传部在1984年“五四三”会议提出“全国向三明市学习,三明市向全国学习”的号召后,全国各地陆续掀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1985年5月,三明市荣获由中共
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颁发的授予1984年度三明市“文明城市”的牌匾,这是福建省当年授予的唯一的“文明城市”称号。三明创建文明城市的探索和经验获得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以及乔石、宋平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派出的调查组编辑出版的《三明之路——福建省三明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985年之后,三明市继续获得福建省“文明城市”称号,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明坚持不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央对三明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做法和经验高度重视,不仅成立了中央文明委和文明办,还先后于1992年和2002年表彰了两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村镇、单位”,三明市被命名表彰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央文明办于2005年后开始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表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三明以此为契机,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不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连续三届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