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启用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 文明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http://wmf.fjsen.com 2018-08-28 09:02:45 郭睿 来源:厦门文明网

  司机斑马线前礼让行人。(颜尤摄)

2017年8月25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文明法规”)出台。这是厦门市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对社会文明专题立法,也是文明城市创建深厚底蕴和经济特区立法有机融合的生动实践和最新成果。

一年来,厦门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持续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监督和执法力度,不断用法治增添城市文明底色。2017年11月17日,厦门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文明立法带来的文明细节改善,为“五连冠”加分,为城市文明形象增色,也必将为我市新一轮文明创建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平常事不平常

交通管理是各地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大难点,斑马线礼让行人则是城市交通文明最直观的细节和标尺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过马路时,车辆总会提前停下,很多公交车司机还招手示意让我先过。”这是一位游客在网上发帖时谈到的一个厦门印象。这种文明现象在他看来很难得,如今却已成为厦门人身边的平常事。

其实,这种平常事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随着车辆、人口的增多,交通管理一直是很多城市的难题,也是各地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大难点。斑马线礼让行人则是城市交通文明的一个最直观的细节和标尺。去年5月份,文明法规还在人大审议阶段,市委文明办就和市交通运输局、公交集团等部门一起,开展了“礼让斑马线示范活动”,加大教育和考核,从公交车开始,逐步扩大到出租车、私家车。法规出台后,如何让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广大市民群众知晓并自觉遵守,成了首要任务。

为此,市委文明办专门制定了文明法规的宣传贯彻方案,协同重点治理9大不文明行为涉及的四家执法部门,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电视台等市属主流媒体开设专栏释法。还协调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5万册文明法规的单行本,作为普法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有关机构和社区,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文明法规开始实施当天,正好是国庆长假第一天,市委文明办联合《厦门晚报》发出了给市民游客的一封信,宣传文明法规核心内容,特别提醒广大游客在厦门发生哪些不文明行为会被处罚。外地游客来厦,手机上也会收到旅游部门发出的文明旅游提示短信。

“有牙齿”的立法

在文明法规的“护航”下,我市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卫计、旅游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落实举措

去年10月12日,思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违规横穿马路”等交通陋习,在龙虎山路及会展南路等路段开展执法巡查行动,查处了文明法规实施后首例行人违规横穿马路行为。

今年7月5日,湖里区卫生监督部门在对辖区一家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内科诊室吸烟。执法人员当即予以制止、教育,并根据文明法规,当场予以50元的行政处罚。一年来,在文明法规的“护航”下,我市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卫计、旅游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落实举措。市交警部门优化警力配置,充分利用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强化重点路口(段)、重点时段整治。一年来,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五万二千多起,同比增长257%;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吸烟情况近400户,责令整改750余户;首例公共场所吸烟罚单开出一个多月来,行政处罚12起,罚款近1.1万元。今年来,涉斑马线交通事故数量同比去年下降50%。全市主要路段随机监测显示:公交车礼让率已达99.4%。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成为厦门城市文明的一张靓丽新名片。

文明记录可运用

市民具有文明行为正向信息,可以作为“白鹭分”的加分项目,在医疗、文化、出行等方面获得信用便利

7月底,新晋全国文明单位的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小吴收到一份文件——《关于文明行为记录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不久前市委文明办根据文明法规制定的配套实施办法。

经向市委文明办进一步咨询后,小吴了解到,以后全市所有经过表彰或认定的6大类文明行为和文明法规明确规定的9大类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将进入“厦门市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市委文明办开发的这套系统,8月份已基本开发完成。系统正式启用后,各信息录入单位可实时录入,各区、市直各系统文明办可随时查询。今后,单位职工的不文明行为将会影响到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考评和绩效考评。当然,文明行为也会为文明单位考评加分。

据市委文明办负责人介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做这样的设计,就是希望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发挥表率作用,共同提升我市的社会文明程度。目前,全市30多家全国文明单位,近200家省级文明单位,500多家市级文明单位的名单已录入“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此外,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信息将作为首批核心信息,对接市民个人信用“白鹭分”。市民具有文明行为正向信息,可以作为“白鹭分”的加分项目,在医疗、文化、出行等方面获得信用便利。据了解,市交警、旅游部门执行文明法规的配套办法均已在市人大要求的时间出台。

市委文明办负责人表示:文明创建永不止步,相信随着文明法规的更加深入人心,越来越多市民的共同遵守,随着配套办法的逐一制定落实,各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我市的文明创建法治化必将得到新的提升,也会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提供有力支撑,成为我市文明创建新标杆、新品牌。

数字

700余家

目前,全市30多家全国文明单位,近200家省级文明单位,500多家市级文明单位的名单已录入“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

社会文明信息记录范围

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以下文明行为将被记录:

●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文明家庭

●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先进分子

●参与志愿服务

●参与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眼角膜等组织

●参与无偿献血

●参与捐款捐物

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四章相关条款规定,被处罚的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规定通行

●违规停车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在公共场所吸烟

●不文明旅游

●占道经营

●携带犬只户外活动违规

●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厦门日报 记者 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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