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700余家
目前,全市30多家全国文明单位,近200家省级文明单位,500多家市级文明单位的名单已录入“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
社会文明信息记录范围
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以下文明行为将被记录:
●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文明家庭
●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先进分子
●参与志愿服务
●参与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眼角膜等组织
●参与无偿献血
●参与捐款捐物
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四章相关条款规定,被处罚的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规定通行
●违规停车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在公共场所吸烟
●不文明旅游
●占道经营
●携带犬只户外活动违规
●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厦门日报 记者 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