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的消息,在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联合奖惩机制的最新进展情况,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效果不断显现,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亮点。(6月17日人民网)
对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进行联合惩戒,是呵护社会诚信的有力举措,自实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应。有了联合惩戒这项利器,填补了法律执行层面的短板,法律的权威得到了有效的维护。惩戒失信是为了更好的鼓励诚信,诚信是当代社会人际交往和经济活动应有的准则,如果失信得不到应有的惩戒,社会的公信力就会受到巨大的损伤。
很多人之所以成为“老赖”,并非其没钱偿付,而是即便有钱也不愿意履约,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过去的违约成本太低。很多债权人即便打赢了官司,但“老赖”们通过转移财产等手段,没有给法院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的标的,导致法院和债权人都很无奈,但“老赖”们依然可以潇洒度日,很多债权人却由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尽困扰,这种案例并不鲜见。
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就是瞄准靶向而发力,非常具有针对性。一旦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老赖”们的身份信息将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对于还顾忌脸面的人来说会产生很大的震慑,会在亲朋好友和合作伙伴中对其个人信誉大大减分,即便不顾忌脸面,只要个人出行、经营、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也会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从而倒逼其履约。目前全国已有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而主动履行义务,组建联合惩戒的威力和有效性。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代社会人们的日常交往和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很多行为都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度是评价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标尺,人一旦失去诚信就会失去立足社会的根基,不仅关乎个人利益,也直接关联社会风气。每个人都应该倍加珍惜自己的信誉,筑牢诚信意识,否则将追悔莫及。(泉州市文明办 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