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举行首次公职人员就职宪法宣誓
文明风4月2日讯(记者 刘玮)“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高亢嘹亮的国歌奏唱声在思明区机关大楼四楼会议室响起,让人倍感振奋!国歌奏唱完毕,一阵铿锵有力、整齐划一的宣誓声紧跟着响起。原来,在思明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中,9名公职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宣誓。据了解,这是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后思明区举行的首次公职人员就职宪法宣誓。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月24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决定从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3月29日8:30,思明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思明区机关大楼四楼举行。在完成四项议程后,会议进入了第五项议程——人事议案。在简短的任前表态发言和自我介绍后,由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9位同志通过了思明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并向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只见他们身着正装,整齐列队站在宣誓台前,新任的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范宁宇作为领誓人站上宣誓台,带领8位新任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统一高举右拳,大声地宣读誓词,整个过程庄严、肃穆,思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注视着全程,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感受到宪法的庄严与神圣,也更明白肩上的使命!”现场宣誓后,许多宣誓人这样形容自己内心的感受。
新任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的范宁宇说到:“这是我第一次进行宪法宣誓,在庄重严肃的仪式中,除了感受到宪法的神圣和权威的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庄严的誓词,就是我们郑重的承诺。今后,我将尽快转变角色,找准新坐标,适应新岗位,勤勉履职,敬业奉献,努力以工作实绩回报宪法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新时代幸福思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而新任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刘宪昌则表示:“今天,我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一股神圣感和自豪感在心里油然而生。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我手中的审判权力都是人民和宪法赋予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牢记今天的誓言,恪尽职守,服务于民,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弘扬宪法精神尊重宪法权威 思明区一直在路上
作为全国强区,思明区不断探索增强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意识。
早在2015年3月,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暂行办法》,率先全省试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宣誓制度,树立宪法权威,强化“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意识,提升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为民履职的使命感。
思明区率先全省开展宪法宣誓制度的这些年来,无论是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是辖区群众,都更加尊重宪法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将宪法作为其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