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的班主任让大家匿名投票选出最调皮的学生,票数最多的那个学生就要坐在讲台旁边的‘特座’上,我们做家长的觉得老师这样做很不好。”近日,西安一位家长气愤地向记者投诉。这位家长说,孩子就读于西安市东郊一所高中高一二班。(1月15日 《华商报》)
学生调皮确实让老师头疼,而老师批评教育学生也无可非议。但是对学生行使批评教育权不意味着可以歧视学生。老师可以用“民主”投票的方式管理某些班级事物,但是要求学生匿名投票选出最调皮学生这一做法,看似是一种民主,其实是老师滥打民主旗号,导演教育软暴力。对此,不仅被票选出来的学生不满,其他学生和家长也有话说。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老师组织学生投票选举调皮学生,采取特殊管理模式,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歧视行为,与素质教育宗旨和教师师德背道而驰。
少数服从多数虽是一种民主形式,但是学生的受教育权不适用于“少数服从多数”。即便多数学生投票选某位学生,但是如此“民主”投票会把选出来的学生推向同学的对立面,让他心里蒙上阴影,不利于孩子成人成才。实际上是一种多数人暴力,这样的“民意”显然难言合理、公正。
从教育的角度讲,教师组织学生投票选举调皮学生是一种教育失败。“十个指头有长短”,调皮学生考验着教师智慧与教育艺术。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老师应该与学生多做交流与沟通,试着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追寻他们调皮捣蛋背后的心路历程,找到打开他调皮大门的金钥匙。
毕竟,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