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信用管理制度(试行)》近日下发,要求福建福州市学校(含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市属高校)应为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记者8日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信用档案记录学生学习诚信状况、经济诚信状况、生活诚信状况和关于诚信的突出正面信息及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等。(1月9日《福州日报》)
无论是两千多年前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还是现代教育家陶行知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都说明诚信是一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更是一个社会最应该保持的底色。如果一个人抛弃了诚信,那么这个人终究会被社会抛弃;如果一个社会充满了尔虞我诈,那么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注定会令人担忧。
诚信是支撑社会道德的支点,也是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规矩。蔡元培先生曾说:“欲知明日之社会,须看今日之校园。”因此,在每一个学生的心田培植诚信之花,不仅关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格健全,而且还关系到社会文明的建设。客观而言,目前国内学生的诚信道德状况主流还是乐观的,学生普遍为人诚实、做事讲信用,是一个讲道德、讲文明的良好群体。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侵蚀,个别学生对诚信还缺乏深度认同,他们在为人、做事等方面欠缺诚信,不容小觑。
“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而诚信是最起码的道德标准,因此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为他们量身定制信用评价档案,以规范他们的言行,逐步培养他们的诚信品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福州出台《学生信用管理制度(试行)》,要求该市学校应为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记录学生学习诚信状况、经济诚信状况、生活诚信状况和关于诚信的突出正面信息及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无疑是诚信教育的升级版,相信在信用评价档案的约束下,更多学生的诚信品质应该会有一个新的提升。
为在校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是学校诚信教育的再出发。要想让信用评价档案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制度补给。一是学生信用评价档案应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有效衔接,让其作为学生升学、各类招考的重要参考;二是建立信用评价档案尽管对学生是一种制度上的约束,但在具体操作方面,还需要有对不同性质的学生信用污点予以适时消除的“特殊关怀”,不能让一个信用污点对学生的一生产生负面影响;第三,诚信是学生踏向社会的“通行证”,在校生信用评价档案不能局限在学校之内,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细则,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延伸和融合,让更多学生了解在校生信用评价档案对于个人成长和踏入社会的重要性。
当然,诚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为在校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尽管很有必要性,但要真正让诚信成为每一个学生的良好品质,还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等方面的通力配合、协调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