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8日讯(福建日报 记者 吴恩儿)14日,省委文明办发出通知,从今年7月起,正式启动我省志愿者的星级评定工作。如果志愿服务时间达到1500小时以上,个人可以向省志愿者协会申请认定成为五星级志愿者。
省委文明办与省民政厅联合发布的《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福建省内的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以上的,可以向县(市、区)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1000小时以上的,可以依次向所在设区市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申请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以上的,可以向省志愿者协会申请评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据省委文明办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星级志愿者还只是一项荣誉,是对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一种肯定。今后随着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包括国家层面以及地方层面志愿服务条例的相继出台,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