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推出了关于“莎姐姐”的报道,这个家境贫困的女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擦皮鞋、卖废纸、在培训学校做助教,先后做了十多份兼职,用近2万的收入所得,资助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的3个贫困生读完了初中。(5月16日《成都商报》)
一个人是否具有爱善之心,会不会帮助他人,似乎与其所在家庭财富的多少没有多大关系,而家庭文明氛围直接相关。一个人只要具有爱善之心,即使家境贫寒,生活艰苦,手头拮据,也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伸出援手,助人一臂之力。大学生汤丽莎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透过这篇报道,笔者看到:大学期间,汤丽莎之所以不怕辛苦,频繁兼职,资助3名贫困中学生,主要是受家庭的熏陶、浸染,受父亲的教育、影响。
汤丽莎的家——一间60平米的老旧出租房里,住着卧病在床的奶奶、在工厂做零工的妈妈和乡镇教师汤爸爸。按常理,家境困窘的女大学生汤丽莎,因为自身条件有限,不大可能资助他人,成为媒体报道的“莎姐姐”。大学期间,如果她不利用一切时间和机会兼职,擦皮鞋、卖废纸、在培训学校做助教,没有足够的收入,就不能解决自己的学费、生活费,根本不可能去资助他人。
笔者认为,汤丽莎利用兼职获得的收入资助3个贫困中学生读完初中,显然是受到了教师父亲的影响,并且得到了父母的支持和默许。否则,汤丽莎即使有心助人,也无能为力,成不了助人的“莎姐姐”。
据媒体报道,汤丽莎的父亲是大足县龙西中学教师,被人唤作“破烂王”:从教25年,一直在帮助班里的贫困生。为了把因贫困辍学的学生拉回课堂,他敢于放下教师的面子,去干捡破烂、挖煤、打铁、扛建筑材料等体力活,为30多名学生支付了学费。
正是父亲助学的行为,为汤丽莎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深深地影响着汤丽莎。从小在汤丽莎心中播下了善良的种子,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生长了助人为乐的美德,才有了后来资助贫困生的感人行动。
由此,笔者想到:有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就会有什么样的子女,有什么样的家庭,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原来,善良、助人、吃苦、诚信等美德,也是可以在家庭中通过代际传承传递的。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家庭的教育影响、父母的榜样作用,特殊而重要,不可或缺,不可替代。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向善、向美的家庭文化,传承弘扬优良家风、优秀道德传统,充分发挥家长的榜样示范作用。让家庭熏陶传递爱善文明!(泉州市委文明办 刘运喜)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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