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三明市召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
省委文明办调研员袁俊华莅临并在会上讲话
三明市委文明办主任张建林在会上作工作部署
与会人员参观全国文明单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明风12月31日讯(通讯员 陈鹏)12月29日下午,三明市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文明办主任张建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文明办创建处调研员袁俊华专程到会指导,市委文明办副主任陈里平主持会议,市委文明办副主任梁闽菊对《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作有关说明。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建宁县委文明办主任,全市19家全国文明单位及培养对象分管领导、创建工作负责人近60人参加会议。
张建林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站位。全国文明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思想上一定要切实高度重视,负起应有责任,行动上要带头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夯实群众性创建基础,真正做到以创建促单位发展、以创建领社会进步。二要落实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实效。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关键在于建设、在于过程,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全国文明单位要持续开展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共建帮扶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活动,不断推动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开创新局面。三要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要注重动态常态创建,重在平时创建,不能评选年重视、平常年忽视;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保持创建活动常态;要精心培育创建品牌,在创建工作中要脱颖而出,就要善于因地制宜地创出“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特色品牌,积极探索“告别不文明行为 争当文明好市民”主题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门前三包”等创建活动如何做到位、做的更好;要发挥创建引领作用,既要抓好单位内部的“小创建”,更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融入社会“大创建”,成为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领头雁和排头兵。四要突出民生需求,进一步提升创建满意度。各级文明单位要认真抓好日常创建工作,在其位、谋其政,要有认识、有作为、有实效,通过持之以恒的创建工作带动周边人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创建成效要符合群众需求,工作要得到群众拥护、支持、满意,总体要让环境更美,群众幸福指数更高,人际关系更加和谐,以此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台阶、上层次。
袁俊华就为什么召开这个会议、创建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全国文明单位如何创建作了具体指导。他指出,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落小落细落实。作为全国文明单位要做到与其他文明单位“五个不一样”即文明设施不一样、精神不一样、风气不一样、影响不一样、贡献不一样。同时,还要切实做到“五个一样”即硬件软件一样、上班下班一样、平时检查一样、对上对下一样、物质与精神一样。他要求,各全国文明单位及培养对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努力达到文明风尚的示范、便民利民的窗口、文明创建的标兵、社会责任的楷模创建目标。
会上,市中级法院、市地税局、市农行作为新一批全国文明单位代表作经验交流。全国文明单位培养对象代表市烟草局、建宁县法院、市检察院作表态发言。会前,与会同志还实地参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工作亮点和品牌。 (三明市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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