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下达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
文明风7月1日讯(通讯员 许福良)近日,为全力做好2015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启动年工作,有效推进各项创建指标任务落实到实处,惠安县委、县政府向各创建责任单位下达责任书,明确提出六方面的工作要求: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创建氛围;三突出重点,确保测评体系达标;四狠抓难点,加强薄弱环节整治;五加大巡检,落实群众监督机制;六落实奖惩,推进工作责任落实。
据悉,惠安县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试行)》、《惠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5-2017)》和《2015年惠安县推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了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书。
下一阶段,惠安县将紧紧围绕“共建共享惠民惠安”这一创建主题,在2015年积极开展八项整治行动和八项提升行动,努力达到宣传氛围浓厚、公共秩序良好、公共环境有序、日常管理规范、创城指标优良的创建基础环境,力争在2015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为我县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惠安县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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