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传递生命的礼物”
文明风2月3日讯 福安市一名脑死亡患者小林(化名)在医院进行了器官捐献手术,成为福安市第二位人体器官捐献者。
小林来自南平,和爱人一起在福安工作多年,两人育有三个聪明伶俐的孩子。1月26日凌晨4点突发脑梗。家人紧急把他送到福安市闽东医院,虽经全力抢救5天,却还是无法挽回脑死亡的事实。
“把器官捐出来,能挽救别人的生命,也能在这世上留下点东西,孩子也会因为有你这样的父亲感到骄傲的。”出于这样的考虑,小林的家人便同意捐献小林的器官。福安市红十字会与宁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总院协调员马上行动起来,协调员现场介绍了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手续流程,小林的家人表示理解并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随后三位省专家组成员也赶赴福安闽东医院,对小林的病情进行评判,均表示脑死亡诊断明确,并签署了脑死亡鉴定书。
手术开始前,福安市红十字会、宁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总院协调员们也向小林做了默哀告别仪式,全程见证了整个过程,并做了相关记录。2个小时后,小林的眼角膜、肾脏等所有器官被取出。小林以器官捐献的形式延续了自己的生命。希望小林的大爱举动能够激励更多的人支持器官捐献事业并参与其中,让更多的生命获救。(福安市委文明办、红十字会供稿)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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