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清明节缅怀活动,遗体和器官捐献者家属献花。
厦门市遗体与器官捐献纪念园纪念雕塑。
遗体与器官捐献纪念碑。
编者按
不久前,歌手姚贝娜捐献角膜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更多人在惋惜她不幸离去的同时,为她捐献眼角膜、让他人获得光明的大爱而感动。事实上,在厦门,同样有许许多多充满爱心的力量围绕着你我:他(她)们有的生前就自愿登记捐献眼角膜等组织及器官、遗体,有的虽匆匆离去但家人代为捐献行善举……他(她)们用行动让生命在爱和奉献中延续,他(她)们是美丽厦门最感人的一道风景线——生命救助特殊志愿者。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陈镌娟 通讯员 吕高龙 图/市红十字会提供)五年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始在十个省市试点,厦门位列其中。而早在2006年,我市就开展了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工作,并为之后开展捐献试点奠定了扎实基础。
今天,厦门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工作,无论是登记者、捐献者数量,还是捐后救助、缅怀纪念等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前列:已有87人捐献遗体,59人捐献眼角膜,实现器官捐献10例。已有748人登记遗体捐献,778人登记器官捐献, 59人捐献眼角膜。
2010年开展捐献试点后,我市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下设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运用办公室,分别挂靠市红十字会和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承担了全市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的宣传、登记、缅怀纪念、救助等工作:
●宣传动员:在“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普及知识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市红十字会网站开设“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专题网页”,宣传政策法规、信息动态,为公众了解相关知识提供平台;在人流密集地段设立宣传栏进行专题宣传,增加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制作知识手册,介绍遗体与器官捐献流程及相关知识,方便群众查阅。
●捐献登记:捐献者生前自愿登记捐献,捐献者丧失意识或去世后家属代其进行器官捐献登记。目前,一般必须由捐献者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才能代捐献者做出器官捐献决定。市红十字会还开辟遗体(器官)捐献在线登记,公众可通过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xmredcross.org/life/register.asp)提交登记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完成捐献事宜。
●见证捐献:市红十字会负责联系市卫生部门、移植医院、厦大医学院等,协调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见证器官捐献过程。
●捐后救助、缅怀纪念:市红十字会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和眼角膜捐献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家人进行必要的慰问和关怀、实施社会救助;奖励眼角膜捐献者家庭,对已办理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志愿者提供免费眼部健康检查。自2010年起,每年清明节期间,市红十字会都组织捐献者家属、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等,在遗体与器官捐献纪念园举行纪念缅怀活动,表彰自愿捐献者的人道主义精神。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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