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30日讯(福建日报 张向前 苏雅英)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经济为基础、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经济形式,是产业经济适应人类健康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发展状态。发展绿色经济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为主要内容,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推动人类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国早在“九五”计划中就明确提出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发展绿色经济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当前经济增长方式仍然比较粗放,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发展绿色经济的观念认识不足。受传统发展观和思维模式的影响,一些地方官员、企业生产者还未深刻认识到发展绿色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重要性。其次,缺乏制度保障。虽然我国不断提倡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但在具体的制度体系建设上还不配套,相关的制度保障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第三,绿色新兴产业发展起步晚,传统产业绿色化推进缓慢。第四,绿色消费还未形成。追求奢侈消费、超前消费以及铺张浪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公众节约环保和绿色消费意识有待增强。
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当前,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各级政府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努力建设绿色城镇、文明城镇、美丽城镇,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要让老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全面推进美国中国进程。同时,生态文明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需要依靠构建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三大发展体系来建设,发展绿色经济在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积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制定战略规划,完善绿色法律法规。在宏观层面,国家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国情制定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理念、原则、目标。地方政府应在中央的规划指导下,因地制宜就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结构调整等制定详细的规划与发展措施。在法规政策体系上,修订与完善一系列关于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清洁生产、节约消费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的领导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众的参与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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