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落成 新石狮人成首个留名者
新落成的石狮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
本报讯(记者 詹伟志 廖培煌 通讯员 高滨滨 文/图)青松挺立,百合无语。昨日上午,石狮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在石狮永久墓园落成,这是泉州市首个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
新石狮人成首个留名者
纪念碑高两米多,碑体上方是红十字会徽,纪念碑正面镌刻着“石狮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几个大字,整体简洁大气,象征着捐献者的精神天长地久,万古流芳。而在纪念碑四周有四块书卷型的石刻,其中一块石刻上,镌刻着石狮首例遗体器官捐献人倪光宣的名字。他成为纪念碑上首位留名者。
今年8月22日晚,来自贵州省黔南瓮安县的倪光宣在石狮蚶江石壁村的出租房内,准备扶助滑倒的儿子时,不慎从没有护栏的楼梯上摔下。孩子被他紧紧抱在怀里安然无恙,而他则当场陷入昏迷,后导致脑死亡。其家人最终决定捐献倪光宣的器官,他的一对肾脏和一个肝脏不仅挽救了3个人的生命,也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了延续。
4单位联合设碑铭记大爱
据了解,《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地方红十字会和遗体接受单位可以为遗体捐献人设置纪念设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及试点工作的意见》(红总字〔2009〕3号)第七、第八条:“……积极争取政府卫生、财政等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馆、纪念林和纪念网站,缅怀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此次石狮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是由中共石狮市委文明办、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卫计局和石狮市红十字会四家单位联合设置。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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