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烈士当有“四结合”
9月30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之际,中国迎来首个“烈士纪念日”。吃水不忘挖井人。“烈士纪念日”作为一项制度安排,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还建议,纪念烈士当有“四结合”。
“上下结合”。就全国而言,每逢“烈士纪念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会率众参加大型纪念活动,并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以代表全国人民表达一种“感恩情怀”;与此同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应举行隆重而简朴的小型纪念活动,唱国歌、脱帽、默哀,以缅怀先烈,激励当代。
“有无结合”。在“烈士纪念日”,既要去人民英雄纪念碑前纪念“无名烈士”,更要纪念“有名烈士”。具体到乡镇、街道,都应为当地烈士建立纪念碑,并刻上每位烈士的英名,以便基层民众日常拜谒,也让大家感觉到“烈士就在我们身边”。
“公私结合”。在“烈士纪念日”,当然需要“公祭”,以凝聚民族情怀;而同时,烈士的后人,也不妨举行“家祭”,以增强家族的自豪感与责任感;这其间,“烈士证”应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烈属手中,“证”上当因人而异地记载着烈士的“英勇事迹”。
“中外结合”。如今,“地球是个村”,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离不开国际友人的支持,纪念烈士,我们不该忘记白求恩、柯棣华、库里申科他们;而另一方面,为了中华民族之崛起,有些同胞牺牲在海外,每逢“烈士纪念日”,他们同样应该被怀念着、记忆着。(张传发)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4-10-01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 2014-09-30南靖法院组织干警参加首个烈士纪念日活动
- 2014-09-30东山县在东山战斗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
- 2014-09-30长泰县举行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