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举行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文明风9月30日讯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9月30日上午,县委、县政府会同73156部队在长泰县革命烈士陵园举行烈士公祭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县直机关干部代表,烈属和老战士代表,学校师生代表和官兵代表等300多人参加了此次纪念活动。活动按照民政部《烈士公祭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的仪式进行。坂里乡、林墩工业区也分别在侯虎江纪念碑、贝乌纪念亭开展公祭活动。为开展好今年的烈士纪念日活动,长泰民政局作为责任单位,精心筹划相关工作,根据八项规定的要求,不铺张浪费,制定烈士纪念日具体的活动方案;印发《长泰英烈谱》,通过图文并茂展示烈士风采,广泛宣传烈士英雄事迹;开展慰问烈属活动,关心关爱烈属生活,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绿化、美化、硬化烈士纪念设施,使之更好的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长泰县民政局供稿)
责任编辑:李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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