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落成 新石狮人成首个留名者
泉州16人成功捐献出遗体(器官)
据了解,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的解剖使用、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
据统计,我国每年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病人超过30万人,但其中只有1万人拥有器官移植的机会,供需比高达1∶30。自2010年我国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起,截至今年8月11日,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26746人,捐献完成2079例,所捐器官挽救了5710人的生命。
在泉州市,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一项善举的重要。据泉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郭杰民介绍,截至目前,通过市红十字会登记捐献器官的有76人,成功捐献8例;登记捐献遗体的161人,成功捐献8例。这些大多为2010年以来捐献的。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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