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也需精细化
正是鉴于社会诚信的粗放化,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出台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这二个文件的出台,实际上就是完善社会诚信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社会诚信领域的空白。同时,“信用代码”来了,信用“二维码”也来了、对不诚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老赖实施公众曝光等等都来了,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技术层面建立诚信档案,实施信息监督、公众监督,可以认为这些就是诚信建设细化的具体表现。可能对失信不一定能起到立竿见影作用,但坚持不懈抓下去必有成效。日前,张家港推出了《张家港市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分标准(试行)》办法依托张家港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引入“诚信二维码”,采用移动互联应用软件技术,实现商家信用信息便捷查询,就是提升商家诚信精细化水平的有益尝试。
关于诚信的“纲要”、“意见”,就目前而言,只能算是诚信体系完善过程中,建立的一个总体框架,“经脉”与“血肉”还需在今后的不断尝试中,不断丰满。如同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诚信体系也是在不断演变完善中。诚然,将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不是仅凭出个“纲要”或“意见”就能立马改观的,只有诚信体系建设做到精细化,才能精准发现失信,精准处理失信,才能精准保护诚信、褒奖诚信,才能真正达成诚信体系的规范化、长期化。(特约评论员张维民)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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