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今年是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评年,中央文明办对今年总评工作提出“简化程序、下放职责、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的总体要求。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和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定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评选活动,拟将评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区)若干个,省级文明村镇343个、省级文明单位2540个。
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对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创建工作有什么安排和部署?今年的测评工作与往年有何不同?就各地各部门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委文明办负责人。
测评体系体现转作风,更简化更科学
今年初,省委文明办把修订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环节,以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蓝本,研究编制了《2012—2014年度福建省文明城市(区、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
在指标设置上,新版测评体系对指标进行大幅压减、少量增加和适当调整,着重引导基层克服形式主义,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测评指标总量压缩减少超过三分之一。测评内容紧扣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与中央文明办确定的“七个突出”重点工作衔接,与推动全省中心工作相呼应,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制度化建设、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行动等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向更加务实有效的轨道。
测评方式上,我省将大幅增加实地考察,更加关注第一线和基层实际情况,增强随机性、扩大覆盖面,减轻基层负担,减少人为干扰。省委文明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整个测评工作不搞“大阵容”“大检查”,同时首次将“改进迎检作风”纳入测评范畴,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兴师动众、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地方工作。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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