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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整顿规范三大执法行为 违停劝离无效再贴单
http://wmf.fjsen.com 2014-03-31 10:23  陈淑华 李凯龙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抓测速 4道路测速抓拍标准提高

市区山海路、丰海路、江滨北路、江南南路等4条道路路况好、车辆较少,是市民出行选择的便捷通道。但因道路设计时速不超40公里,不少司机在行驶中被交通管理部门抓拍到“超速”。市交巡警支队重新明确,今后对这4条道路的测速,暂定统一以60公里/小时以上(含)为标准。

在测速执法规范上,除公路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外,凡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道路原则上不进行超速监控。有测速的路段,测速点前方500米均设置测速告示牌,同向测速点(路段)间距在10公里以上。移动测速时,规定必须使用制式警车,保持警车清晰可见,同时要有民警在场。

抓加塞 拍照位置严格限定

不按道行驶(加塞)破坏车辆行驶公平,易导致路面拥堵,还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市区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电子抓拍、执勤民警路面拍照等方式,整顿加塞、违规左拐等行为。但有市民反映,个别执勤民警(协警)路面拍照时,将借道行驶当做不按道行驶拍照、处罚,有乱执法之嫌。

市交巡警支队重新下发执法行为标准,明确:执勤民警抓拍加塞行为必须严格限定在灯控路口,抓拍违规左拐行为必须在设有禁左标志的路口处,严禁“暗处”执法。

据悉,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实到位,市交巡警支队协同市公安局科通部门研发了“泉州市智能车辆管控系统”,通过系统参数设定,采取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支队逐级审核的方式,对各种交通违法信息进行录入限定,从源头控制不规范执法的数据被录入系统中。依托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平台,该支队还会同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成立督察小组,通过定点监控、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微博反馈、市民投诉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卓志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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