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温州晚报》报道,“职业打假人”李勇花298元买的鱼翅过期了,举报协商后,最终获得2980元赔偿款。“在温州,90%的超市都被我们找出问题索赔过。”李勇说,他的团队有30多人,都是擅长“找茬”的年轻人,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如今,他们已将目标延伸至福建、浙江、广东一带的超市,他们更多倾向于食品类目标,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合格食品可以“退一赔十”,赔偿比例比其他种类高得多。
很多人买东西的时候,都会认真看出厂日期,目的不是为了举报,而是为了防止上当。职业打假人的“有私服务”提醒我们,遇到假货,不能只会躲闪,还要善于迎击,及时出击,痛下狠手猛击,像职业打假人那样,善维权,不妥协,会动手,敢动手。“打假”有了这种“职业化”的前缀,打得更为精准,成为净化市场的“啄木鸟”;打得更为大胆,成为慷慨正直的“正气丸”。得到多少钱不是最终目的,用自己的行动为食品安全做点实事,却是一大贡献。
当下的各种“李鬼”如此嚣张,如此普及,如此漫天盖地,造假者太厚黑,消费者有没有从自身找过原因呢?例如,我们不依不饶的消费痛感还在吗?我们敢于较真的持久战心态还在吗?我们穷追不舍的决心和毅力还在吗?都没有了,都被假冒伪劣给折腾光了。因为消费者一直在退让,假货才有了继续前进的空间;消费者一直隐忍着不发作,假货才敢变本加厉;消费者一直在麻木着,造假者的头脑才变得更清醒和高科技化了。“老鼠”都在乘飞机逃跑了,“猫”还骑着自行车追击叹息,为时已晚。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不进步,就是退步;不正义,就是助邪。职业打假者能让消费者提高消费觉悟,这是另一大贡献。
面对硕果累累的打假成绩,总有人不看他们消灭了多少假冒伪劣商品、打掉了多少制假者的嚣张气焰、端掉了多少黑窝点,而总说他们是“不道德经济”,“为打假而买假”,是“虚情假意的打假”、“别有用心的打假”,是吸食商家血肉的“寄生虫”等等。社会那么大,部分人有这种思维也属正常,但绝大多数人对职业打假人,还是心存感谢和感激的,因为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维权的榜样、维权的正义。我们不能看到假货,都不声不响;受了委屈,都忍气吞声。消费正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感动和善良,感动不了无赖商家,理性和职业化的大胆出击,才是最好的办法。
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成了职业打假的靠山,即便有人“明知是假而购买”,生产者与销售者也不能拒绝索赔。对于职业打假人,我们岂能吝惜自己的掌声和鲜花?(耿银平)
![]() |
![]() |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4-03-24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
- 2014-03-24文明出行 让斑马线真正成为生命的守护线
- 2014-03-24新世纪文明路上诚信为本制度先行
- 2014-03-24诚信 社会文明的度量器
- 2014-03-24老年人“让道” 让出文明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