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时代,原有的道德体系变化了,单靠道德维系,已经不太灵光,当有先例违规而无耻者获利并没有得到惩罚的时候,自然会引发相应的跟随者,所以增加相应的法律处罚就成为必须。
据媒体报道,一名中国赴美留学生因入侵教授电脑修改成绩,被判四年监禁。这个刑罚的结果不禁让我们大吃一惊,四年监禁代表着什么,任何一个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会清楚,从此这个年轻人的生命轨迹将发生重大变化。一个作弊的行为居然代价如此之大,实在是令人有点想不到。
根据媒体的简单报道,难以判断此案的细节,有没有其他问题也还有待澄清。单就报道披露的信息来看,罪名主要是入侵计算机。是不是在美国入侵计算机的行为都能引发这样严重的后果?没调查过,不知道。但是如果以对中国学生一般心理的了解来说,这位年轻人之所以犯下如此错误,更多的是由于习惯思维。要知道,在国内的大学,考试作弊已经是一个常见的现象,找枪手做作业,做论文,都是在网上公开标价的。甚至还有学生因作弊被学校开除然后起诉学校并且获胜的案例。同时也还有一些用旁门手段修改成绩的情况存在——比如贿赂教师——这些就造成了,中国学生普遍不认为作弊或者类似修改成绩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当然,入侵计算机在我国也是要面临刑罚的,但是如果是大学生入侵老师的计算机,估计也不会引起太强烈的反应,说不定还会有人代表广大家长,要求法律部门从轻发落,理由是学生年轻不懂事……
美国也不是诚信的净土,比如他们的政客之口不应心是举世闻名的。但是其法律对于某些情况下的诚信要求极其严厉,比如看过好莱坞电影的人往往都知道的“伪证罪”。这就造成了,在一些正式的场合,当事人在作出承诺或者保证的时候,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绝大多数普通人,对于谎言所带来的短期利益和违法所有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的权衡,还是比较理性的。当然,一些比较“高级”的人,会充分利用法律体系,把谎言变成真理,或者至少是胜诉,比如辛普森之流,这是另一个话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信一直是一种君子必须有的品质保证,那时候这种品质的维系,靠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商品经济时代,原有的道德体系变化了,单靠道德维系,已经不太灵光,当有先例违规而无耻者获利并没有得到惩罚的时候,自然会引发相应的跟随者,所以增加相应的法律处罚就成为必须。(郁晓东)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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