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在三明”“满意在医院”,市区随处可见的这类标语,时刻规范着三明人的言行举止。“满意在三明”活动自1987年3月拉开序幕,至今已坚持近27年。“满意在三明”现已成为三明人的行为准则,“满意在三明”活动成了三明文明创建的最亮丽品牌。“满意在三明”活动27年来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其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也不断延伸和拓展。--2月13日光明日报《山区小城何以成“文明摇篮”--福建三明三十年文明创建的故事》
三明,作为闽西一座地级市,地处福建与江西交界的山区中,不为许多人熟知,但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三明却有着“文明摇篮”地位。1984年,福建省授予三明“文明城市”称号,这是全国首次有此称号的城市。30年来,三明市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坚持“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创建经验,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基层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的活动载体,在精神文明创建的机制体制、方法手段、活动载体、经费投入等各个方面体现了“满意在三明”的工作要求。
“满意在三明”,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满意,突出的是以人为本,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这就要求,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着眼点始终都要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上,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切实做到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满意在三明”,就是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突出以人为本的核心内涵,有利于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建共享和谐三明”的强劲合力。
“满意在三明”主题活动是三明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特色载体,自1987年广泛开展至今不断赋予新内涵和拓展创新,不断提高了城市在社会管理、公共文明、社会风气、城市环境、优质服务等多方位的“满意”形象,努力打造“满意”的投资环境,收到了既治城又育人的显著成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根据福建省投资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报告显示,三明市投资环境总体满意度和软环境、硬环境满意度在海西20个城市中均排名第一。近两年三明投资2.84亿元,用于沙溪沿岸扩改和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环卫、供排水等26个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市区基础设施改造和精品小区的改造,三年来全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完成参保率都达100%;在全省率先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并保持动态为零,率先建立援助农村“一户一就业”长效机制,率先推行农民工“就业保障卡”服务制度,率先构建统筹城乡就业平台,城镇登记失业率3.7%,为历史最低;狠抓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和治理,沙溪市区段水质达标率100%,充分利用山清水秀的自然条件,实施“绿、美、亮、净”工程,建设沙溪河两岸绿地,绿化率达90%,形成了具有现代园林特色的城市绿色风光带,“水上看三明、沙溪观夜景”已成为三明城新亮点,沙溪河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荣获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作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就闻名全国的文明城,近年来三明市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持续打造“满意在三明”、“共建联创”、“好人在行动,好人在身边”等品牌。文明城市内涵不断拓展,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优良传统重焕生机与活力,精神文明建设已成为推动三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特约评论员:苏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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