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之州,文明之城。
回首20年前,“3820”工程提出,“要牢固树立‘两手抓’的思想,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全面规划”。20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惠及民生、为民造福的平台,着力推进城市文明程度和人的文明素质提升。
2011年,福州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翻开了“文明福州、持续文明”的新篇章。
——省市共建凝心聚力。同饮一江水,同住一座城。省直机关是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省直部门、驻榕部队、在榕高校对福州市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有效推动了福州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8月以来,省直机关单位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省直机关单位与福州市300多个社区建立了共建关系。通过共建活动,福州市在资金、项目、政策、舆论等方面得到了省里的帮助,形成省市共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促进了城市文明程度的持续提升。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市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真正主体和动力来源,只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近年来,随着文明创建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文明使者以实际行动宣传和带动身边人,为福州这座千年古城增添新的人文景观。深入推进志愿服务,成立福州市志愿者联合会,组织40多万志愿者广泛开展扶贫帮困、心理抚慰等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文明创建惠民利民,通过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让创建活动历久弥新。
——公德之歌越唱越响。20年来,福州市坚持把提高人的素质放在重要位置,以市民公德教育为切入点,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创建活动,让创建文明城市的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公共文明建设“五个好”和“八个十佳系列”评选工作,精心组织“道德模范”“感动福州十大人物”“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持续推动“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开展“倡导新风、文明过年”“百万市民闹元宵”活动,连续举办6届“邻里节”,将传统节俗文化资源与现代文明完美融合。
——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1999年以来,福州连续4次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赢得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去年底以来,福州市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契机,提出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品质的文明之城。持续开展创建专项整治活动,充实整治内容,提高整治标准,注重细节、注重提升、注重教育,掀起文明城市建设新的热潮。着力提升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让文明福州持续文明,让有福之州更加幸福。
(福州日报记者 刘复培 朱毓松)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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