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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否“扶起”摔倒的老人?
http://wmf.fjsen.com 2011-09-07 08:52  陈菲、杨维汉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见义勇为是否应上升为法律义务值得进一步研究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都属于道德范畴,并不是法律义务。面对不时发生的“见危不救”“摔倒不扶”现象,一些人提议,是否有必要将见义勇为上升为法律义务。

  有关专家介绍,在我国古代,法律就曾规定了旁观者的民事救助义务,并对“见义不为”制定了详细的惩罚措施。现在,许多国家都已把见义勇为列为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义务,欧洲一些国家甚至明文规定,特殊个体在紧急状态下的不救助是一种犯罪。例如,法国警方曾对出现在黛安娜王妃遇难的汽车事故现场的摄影师展开调查,以求查证该摄影师是否违反了法国法上的“未援助处于危险状态之人”的规定。对这一规定的违反意味着最高为5年的监禁以及最高可达1万欧元的罚款。

  李世刚认为,见义勇为、危难相助要不要作强制规定、如何规定,的确需要进一步研究。即使最后出台相关规定,也要注意减轻施救人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必须要有严格限制条件。

  “重建信任,除了用法律手段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从而有效强化道德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李世刚说。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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