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一老人在遵义街头眩晕倒地后,附近多名行人见状后都只围观不敢伸手搀扶。后来三名男子相互口头约定:必要时相互证明老人摔倒与自己无关。达成口头承诺后,几人联手将老人扶起送到了医院,并与老人的亲属取得了联系。(2月13日《贵州都市报》)
救人之前,采取“互证清白”的方式以求自保,这看似是一种悲哀,实则是一种进步。
前不久,在深圳益田村发生了一个悲剧,一个老人跌倒,无人出手相助,老人因此不治身亡。这样的事例现实中还有很多。相比较而言,“互证清白”,或者手机拍照自证的做法,却让“见倒就扶”成为可能,而且这样的做法一旦普及开来,那么“见死不救”就会大量减少,“见义勇为”就会越来越多,而这,恰是道德回归的一种表现。
“互证清白”的做法,其实之前就有所发生。2008年2月,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嘴里还吐着白沫,来来往往的行人路过看见这一幕,都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搀扶。最终一位热心市民魏女士在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打电话报警。从这些事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求见证”这种类似于法律层面的程序,跟道德的弘扬之间并不矛盾。当代社会本是“规则社会”,用完善的救助程序去表达爱心,更容易收获双赢的结果。
江苏南京“彭宇案”和河南郑州市“李凯强案”的发生,对于公众心理的影响之大,远比想像中的严重。“扶与不扶”考验的不是道德,而是勇气。一些不扶者,并不表明他道德就不高尚,只能表明他的勇气不足,没有承担不可预知后果的心理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给“道德释放”松绑,就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政府必须为爱心行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埋单,以经济救助解决心理困局;另一方面,施爱者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未知风险于事前消除,诸如“拍照自证”、“互证清白”,就是很好的办法。(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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