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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项举措探索司法公开 搭建民意与法意的桥梁
http://wmf.fjsen.com 2011-01-08 17:0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信息发布,让民意监督法意

在莆田城厢区法院民一庭办公室,面对当事人张老汉,经办法官递过一杯热茶、一本《民法通则》。经过法官细细解释,张老汉笑了:“既然法律都这么规定了,我就不上诉了。”这是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实行判后答疑制度为诉讼当事人解除疑惑的一个缩影,其核心就是强调司法裁判信息的全程全面公开。全面推行以来,“判后答疑”案件183件241次,服判率达91.72%。

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厦门市海沧区法院、龙海市法院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去年6月,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大力加强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立案阶段,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与流程,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并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审理阶段,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社会公众旁听,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与录像;执行阶段,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执行信息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各类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基本信息。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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