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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失足妇女”,从不游街示众开始
http://wmf.fjsen.com 2010-12-14 10:5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在当下,少一些游街示众,比改名更有意义。今年7月5日,广东东莞警方绳牵卖淫女游街──两名穿着时尚的涉嫌卖淫女,不但赤脚,且戴着手铐,背后还被幼绳牵着,被指认现场。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将卖淫女游街示众,或者公示,已经成了不少执法者的习惯性做法。通过游街示众,羞辱这些性工作者,执法者不仅能获得执法快感,还能宣示了道德优越感。当然,执法者对卖淫女的羞辱和伤害不止是游街示众。

今年11月28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要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这一通知很有针对性,也极其必要。如果执法者坚定不移地践行这些规定,即便不改名也无妨。(王石川)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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