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今天,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虽然赢了官司,事隔一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向老实的他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11月14日《重庆晚报》)
这样的案例,让人不得不想起几年前的彭宇案,以及由之引发的那个沉重的道德追问:以后谁还敢做好事?“老太倒了千万别去救”俨然已成一句明晰世故的人生经验。很多世态炎凉的一面,由此也找到了最好的借口:这年头,这社会,好人做不得,你看人家彭宇,你看人家万鑫……那么,这样的逻辑是否成立呢?我想应该是不成立的。
有爱心的人照样会去奉献,没爱心的人也绝不差这一个理由。我们不应该因为被报道的少数个案,而去诬蔑和否认被忽视的整个社会。不应该用少数的“为老不尊”者来以偏概全地代言所有的老人群体,我相信大多数的老人在得到帮助时,仍然会给您一句温暖的谢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各类人群素质参差不齐很正常,出现那么几个让人生厌的老太,太正常不过了,而且也毫不可怕;关键的问题在于,司法要能守住正义的底线。
南京的彭宇案,之所以造成那么恶劣的社会反响,关键的因素不在于老太的诬告,而在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式的依推理判案。法官仅仅依据自己貌似合理的案情推演,就能判一个人有罪,这样充满了荒诞与谬误的审判,才是最为可怕的。它不仅造成了人们对于法治的极大担忧,更对原本就很脆弱的社会道德生态产生根本破坏。
回到万鑫案,这样的情况不复存在;司法守住了道德的底线,这就是对助人为乐者最好的肯定———正义实现了,而且是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小万鑫所遭遇的一切,也许不是一次美好的社会教育课,但至少是一堂不赖的法治教育课:有司法守住底线,助人为乐就将永远都是一种美德,而不会被别有用心者所随便恶意利用。(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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