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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建议“发飙女”去上访
http://wmf.fjsen.com 2010-06-03 10:39  池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连日来,在福州市鼓楼区,一名“发飙女”在天泉路、鼓屏路掀翻垃圾箱。令人感到尴尬的是,这名“发飙女”并没有被精神病院收治。对此,当地华大派出所负责处理此事的胡警官说,民警用警车将其送到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责任。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有关人员则表示,因为他们认为目前我国还未对精神卫生方面进行立法,接收这样的病人对医院而言是无法可依,如果他们贸然接收进行精神病鉴定和强制治疗的话,就有可能会对患者的权益构成侵害。(6月1日东南网)

一名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却遭遇了几个单位的“滑铁卢”,没有单位愿意为她的精神病负责。警方说,已经将该名精神病患者送到了医院,算尽到了责任。而医院则说接收这样的病人对医院而言是“无法可依”。各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于拒绝接收精神病患者的做法,似乎都对,似乎都有难处。这名发飙的精神病患者,成了一个烫手山芋,谁也不愿意接!

看来,对于如何收治精神病患者,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对于如何安置精神病患者,家人当然应该为此负责。不过,联想到社会上不断有上访的“精神病”患者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事实,我们还是有点疑惑,既然 “目前我国还未对精神卫生方面进行立法,接收这样的病人对医院而言是无法可依”,那么,一些精神病医院,为什么又对政府或警方强送来的 “精神病患者”照单全收呢?比如去年,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就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今年,河南漯河的徐林东,因进京上访被乡政府抓回来关进精神病院。漯河市精神病院称,家属没权接人,只有乡政府才有权接人。湖北十堰市民彭宝泉,也被当地公安机关当成“精神病”患者,强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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