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来的不只是利益,更有责任
徐菊凤(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旅游热携四大古典文学名著热,推动了第一波古迹争夺战和名胜再现战。比如湖北蒲圻县(现赤壁市)与黄州县(现黄冈市)争夺“赤壁”;北京和上海依据《红楼梦》各建大观园;河北正定、上海松江、江西九江等地兴建西游记游乐宫等。
借助名人、名著、名胜等文化资源发展旅游经济的做法,一方面说明旅游开发成为这些文化资源实现其经济效用的最佳载体,另一方面也表明一些地区存在盲目跟风、无视市场真正需求的简单决策和急功近利倾向。
需要指出的是,文化旅游开发,尤其是名人资源开发能否成功,有其特定决定因素,并非可以随便成功。这些因素包括:文化资源的品位级别、规模、真实性、区位条件、体验价值、以及竞争力。对于演绎张力较大、体验与参与性较强的文化资源,开发成功的可能性较大,甚至可以重复建设,比如京沪两地的大观园都取得较大成功;但对于具有真实性要求的遗址遗迹和名人故里等资源,不但因为需要有“真”东西,而且因为许多遗址类资源难以开发成具有良好体验价值的旅游产品,容易热闹一时之后便冷寂长久。当今许多被争夺的名人、遗址资源,其实很少有真正成功的。
文化资源开发应有序有度,政府和企业宜各司其责,不能混淆。同时,文化资源的价值具有持久性和广泛性,简单演绎用作旅游产品而收费的办法并非最佳途径,也是不可持续的。从旅游角度来看,文化旅游开发应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从社会文化角度而言,文化资源应成为全社会共同尊重和享受的财富。
李孝聪:
名人故里之所以出现争夺,主要是因为其中的经济利益。但是,光争一个“名人故里”的名分,造一些人造假古迹,老百姓是不会买账的。过去各地也兴建过许多西游记宫,最后大多惨淡收场。
现在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在“争”一位史上著名的音乐大师,他曾在很多地方生活过。但是,各方争的却不是哪里是这位大师的“故里”,而是在竞争,谁保存他的生活片段遗迹多、保存得好,因为谁这方面优胜,谁就能受到更多大众的青睐。
名人故里,对各地方而言,不仅仅只是旅游资源或者是经济利益那么简单。它第一位带来的是责任和义务——既然是名人故里,那么当地遗址有多少,保护了多少?“争”名人故里时,不要只盯着它带给地方经济的“好处”,更要看清,“名人故里”带来的首先是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才是经济上可能的收益。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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