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困难补助已665人次受益 金额270余万
东南网—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黄智敏)去年底,厦门出台了新的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法》,扩大了补助对象范围,截至3月17日,已有665人次困难人群受益,补助金额达到270.28万元。这是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建农昨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的。
林建农提醒,困难补助办法虽然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但只要是本医保年度内 (即2009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均可合并计算。
按规定,参保人员申请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期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20日正常工作时间。本医疗保险年度 (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的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期限为下一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12月20日 (即2010年12月20日)。如需办理,请不要超过此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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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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