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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会召开
http://wmf.fjsen.com 2010-03-18 10:15  段金柱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段金柱) 17日,全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召开,传达贯彻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的重要指示,部署我省2010年-2012年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绿化委员会主任张昌平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副省长、省绿化委员会副主任洪捷序主持会议。

张昌平指出,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要凝心聚力抓“四绿”。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有利于优化我省生态环境,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拓展林业空间,有利于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作为,有效运作,抓出实效。要注重质量抓“四绿”。“四绿”工程建设,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后代。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切实把好规划设计关、苗木准备关、造林绿化关和抚育管护关,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建设。要创新机制抓“四绿”。坚持灵活经营,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充分赋予造林者的自主经营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多元投入,按照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的原则,采取财政投入、部门整合、吸引外资、企业投资、群众自筹及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

张昌平强调,要强化组织抓“四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部署,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督导,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吸引社会各界人士投身到这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中来。要组织督查,严格考评。“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市、县(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督查)、考评,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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