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查处十大进口食品安全案件
本报讯 (本报记者 何祖谋 通讯员 郑雨茹) 近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了2009年查处的十大进口食品安全案件,所涉及的水产品、奶制品、酒类、禽鸟类制品等,多与民生相关,并直指消费者根本利益。
洋奶商“梦”断复验路。2009年10月22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出一份卫生复验证书,确认3批15120袋脱脂乳粉复验结果与原检测结果相一致,亚硝酸盐含量超出我国标准限量的4-5倍,属不合格产品。这是2009年我国最大的一宗进口不合格奶粉案,所涉及的3批奶粉系美国一企业生产,共计378吨,货值74.84万美元。检验检疫部门发出退运处理通知单后,美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以其产品是在美国检测合格后才出口等理由,委托上海一律师事务所申请复验。结果在严谨的检测报告面前,申请人不得不认同复检结果,21柜不合格货物被依法退出国门。
阿根廷酒惊现“蓝”毒。2009年11月2日,海沧口岸进口的一批336000毫升阿根廷配制酒抽样送检,结果发现含有我国食品禁用色素“专利蓝5号”,依法实施退运处理。国家质检总局为此发布警示通报,要求全国各口岸加强“专利蓝5号”检测。
地毯式清剿致癌“绿”药。2009年6-7月,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连续从4批进口台湾水产品中检出孔雀石绿,涉及冷藏鲈鱼、冷藏午仔鱼及冷冻福鲳,共3000公斤,2100美元。进口商擅自销售货物被课以重罚。厦门为此展开地毯式清剿行动,对来自台湾的相关水产品实施连续90天的100%检测把关,启动进口水产品备案管理。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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