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助残工程。一是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在全市重点扶持2所特教学校,确保校舍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康复训练设施和教学设备的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程度,鼓励完成义务教育的三类残疾学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鼓励残疾学生参加高考,凡高考成绩达到省属高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均予以录取。二是继续实施“光明行动”:为全市16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个人不负担手术费用。三是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在市区开办智力残疾、自闭症(孤独症)、脑瘫等3个儿童康复中心,分三年为全市180名有一定康复能力的智力残疾儿童、自闭症(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进行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训练。四是辅助器具适配与就业:为全市1000名盲人、低视力贫困残疾人免费配送盲杖、助视器,并在市区新建盲人按摩中心1个和社区康复站10个,配置康复训练器材、智力训练器具等。同时,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盲人按摩培训和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帮助贫困残疾人走出家门、回归社会,并能够自食其力,为社会、家庭服务。
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在全市农村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新改扩建工程10个、新建农家书屋378家(含改造村级图书室加挂农家书屋牌子191家),并在1731个行政村放映电影20772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添置更新部分图书资料和信息资源共享设备,基本实现一个建制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服务目标,丰富农民群众业余生活,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造福工程”搬迁。一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各地主要农业生产情况及农事季节安排,设计农、林、牧、渔等相关课程,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化教育手段,面向全市农村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累计培训20000人以上。二是“造福工程”搬迁:在全市农村实施异地搬迁安置10000人,并规范建设安置小区,逐步解决长期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极差的边远偏僻自然村困难群众和因山体滑坡等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户生产生活问题。
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规划治理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排放,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流域所有县(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整顿和规范矿山(河砂)开采,加强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整治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的排污行为,规范饮用水源管理。2010年确保沙溪省控监测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达95%以上,二、三级支流达80%以上。市区、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90%和85%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开展巩固深化平安创建活动。一是平安创建活动:争取全市50%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平安先行县(市、区)”、“平安先行乡镇(街道)”、“平安先行单位”。二是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在市区重点路段部位新建100个视频监控点、8套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并添置市公安指挥中心监控设备1套,改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科技水平。
完善城市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在梅列、三元两区所属街道社区更新改造小区道路、化粪池冒溢、水沟堵塞等基础设施,同时结合小区实际需要,调整、更换路灯照明设施,并实施垃圾压缩改造3座,改善社区环境卫生,方便小区居民出行。(三明市委文明办刘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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