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新闻纵览
起草者解读动物保护法建议稿:遗弃猫狗将受罚
文明风   |  时间: 2009-06-18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常纪文:动物的福利和人的福利不是一个等级的概念,人的福利在现在社会里边用人权来表达,动物的福利,国际上比较认同的一个观点就是五个自由,第一个是不受饥渴的自由,第二个是生活舒适的自由,第三个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第四个就是恐惧感和忧伤感,最后一个就是表达天性的自由。但是这个标

准和我们国家相比,确实也是太高了一点,比方说现在很多老百姓还没有自己的住房,还有很多人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保护中国的动物,给他们这些福利,那也是不现实的,中西方的动物福利保护标准目前还存在一些冲突,比如说我刚才讲的,西方国家动物福利的五大自由,我们国家目前就是很难全部采纳,但是有一点,我们国家给动物的一些福利,西方国家目前是做不到的,举一个例子,中国有一个观念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对于动物,它毕竟是一条生命,我们动物再怎么样,除了有狂犬病或者其它疾病需要捕杀以外,一般中国的老百姓是不愿意伤害动物性命的,但是在欧盟和我们的香港地区,还有其它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果说动物如果说被收容两到三周,如果没有人来认领或者说没人来购买,就面临安乐死的结局,这是中国人所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我们起草这部专家建议稿,不是西方观点的简单跟随,我们是立足中国国情的。我们结合中国的国情,起草小组提出了一个什么想法呢?坚持一个动物福利保护的最底限,就是反虐待。

  李小萌:虐待的概念又是怎样?

  常纪文:虐待就是说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比方说有些用高跟鞋踩猫,把汽油淋到猫或者狗身上,然后把猫狗烧死。另外就是采取其它的一些方法。

  李小萌:像这样的行为我觉得是很容易判断它是不是虐待的,但另外在饲养场里面发生的一些情况,我觉得界定起来恐怕就会有一些难度,比如我们知道现在很多鸡舍或者鸭舍都是非常窄小的,养的方式也是谈不上它们的行动自由或者它们愉快或者是天性的发挥。

  常纪文:为什么禽流感发生在亚洲的一些比较贫穷的人口比较集中的国家呢?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对鸡,以鸡为例,它的福利给得不是很好,比方说应该给它这么大的面积,但是你给一只鸡很小的一个空间,它的免疫力必然降低,降低免疫力就必将影响企业主或者是鸡主人的经济效益,就会打抗生素,打了抗生素之后,很多疾病,虽然鸡不会患病,但是一旦患了病之后,就很可能发生一些基因突变或者是一旦传染给人之后,疾病就很难控制,人和动物的关系现在出现了一些偏差。

  李小萌:这样怎么去处理这样的一个现象?

  常纪文:其实我们国家在这个方面已经有了立法规定,2006年我们国家实施的《畜牧法》在这个方面是怎么规定呢?从环境卫生,还有通风,还有运输等方面给予鸡,给予牛,给予羊一定的福利,我们都已经有了规定。

  李小萌:比如在现在很多饲养场,我们听到的一些做法,比如说猪生下来以后,它有可能互相去咬尾巴,现在在养猪场就有一个规定动作,就会给猪剪尾巴,防止它将来在饲养过程当中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像这样的做法在将来如果有了这部法律之后会怎么样去限定它?

  常纪文:猪剪尾巴在国际上是比较通行的,如果说专家建议稿被采纳,可能结局就是什么呢?猪剪尾巴的时候,要采用麻醉手术,就是减少猪的痛苦,因为如果不剪尾巴,就可能对猪自身会带来痛苦,因为猪和猪互相咬的时候,最后受害的还是猪,同时也影响人类经济利益。

李小萌:对于很多养殖户来讲,他就要在买麻醉药的时候进行多的投入,他如果不愿意怎么办?

  常纪文:比方说他从种猪场买小猪的时候,那个时候猪估计已经进行了剪尾巴的手术了,如果集中统一做成本会很低。

  李小萌:还有就是现在我们看到很多的流浪猫、流浪狗,这可能是让很多热爱动物的人士最心痛的一个现象,如果我们这部法律真的可以实行,这样的现象怎么可以减少它发生?

  常纪文:这个流浪猫狗,如果说能够找它的主人,会减少,怎么样去找到猫狗的主人呢?在目前西方国家比较典型的做法是,猫狗从宠物商店出售的时候,就给它植入芯片,谁买猫狗,芯片里边就是谁的资料,这个芯片的价格也比较低廉。这个芯片植入的时候,要受兽医或者其它的监督管理机关监督的,它的数据不能是随意输入的,这个数据是终身的,也就是说如果说这个猫狗被遗弃,如果说被收容机关发现,在电脑面前一扫描,它的主人是谁,住在哪儿,电话号码一清二楚,所有的收容费用,一旦被收容之后,所有的收容费用由宠物的主人来承担,同时宠物的主人因为遗弃动物还要遭受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但是在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实践,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在宠物的头皮或者额头上、耳朵上植入芯片,这个方式不会给动物造成痛苦,至少会保证宠物动物不会被它的主人随意丢弃,就说明强调主人的责任心。

  李小萌:这个专家建议稿出来以后,最受关注的,也是被媒体转载最多的一个条款就是虐待动物就会负刑事责任,可能这方面的质疑也多,毕竟伤害的是动物,人负了刑事责任,这个之间的关联性怎么去解释它?

  常纪文:一般我们起草小组认为,要负刑事责任,一般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比方说虐待或者说严重伤害、故意伤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目前我们刑法的规定,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另外还有一些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动物虐待行为,比如我举一个例子,在小学里边,当着全体小学生的面在狗身上淋汽油,把狗烧死,对这些小孩的心灵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对于这种行为,严重侵犯社会秩序的行为,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们的刑法应该予以关注。目前虐待动物已经引起了一些社会不稳定的现象,比方说在南京、北京、上海,如果说有一些猫、狗运到南方,运到广州那些地方去沦为盘中餐,成为比方说龙虎斗或者其它的一些食物。在上海就去年年底就发生了一起丢失猫的主人把猫贩子告上法庭的现象,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社会影响比较大。在上海、南京现在已经出现了居民集体去猫市场或者狗市场或者中转站去拦截猫狗的现象,在一些情况下还需要警察介入才能够平息不稳定的现象。

  李小萌:有了这个法律之后,可以解决吗?

  常纪文:有了这部法律之后,至少很多规则法制化之后,通过法制化的规则来解决,至少渠道会畅通得多。

  短片:

  近年来,陆续有虐待动物事件曝光,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2002年,清华大学学生用硫酸伤害黑熊;

  2005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残害流浪猫;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查看文章评论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的用户名密码。
昵称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