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31日讯(通讯员 赖国亮 周霖)永安征民意,解民生,农村娃儿上学乘车终于不再难。现在,看到农村学生每天高高兴兴乘着专门来接他们的校车“专车”上学,安全有序,孩子家长学校“三放心”。这是永安交警部门多年努力的结果。
2009年新学期,永安市大湖镇各行政村在镇中心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们也可以同城区的学生一样,高高兴兴的坐上由市、镇两级政府补贴的放心“学生车”上、下学了。这是永安交警大队紧密结合“三项建设” 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注重联系实际,注重解决问题,注重方法创新,注重统筹协调,持续加强校车管理,为学生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又一有益探索。
1990年始,永安市教育体制改革和多村学校合并后,农村学校的距离远近就一直是影响学生就读的因素之一。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和多村学校的合并愈演愈烈,永安农村越来越多的家长雇用社会车辆运送中小学生接送子女上下学。虽然这一行为在方便学生和减轻家长后顾之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车辆多数都存在安全性能差,手续不齐,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2008年永安市一接送学生普通7座客车,就发生一起造成幼儿1死1重伤2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由于该车辆属民营资本,为了降低成本,只投保了交强险,学生家长租赁时又无安全、责任、保险等责任协议。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家庭和幼儿无法得到保障和合理的赔偿,造成纠纷不断,使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
关注民生,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是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核心,而如何建立一套既方便学生乘坐,又便于管理,同时又有安全保障的学生车辆管理长效机制也是永安交警大队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需要解决诸多问题中的重中之中。为此,大队多次向市政府反映了当前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难的现状,制约发展校车的诸多“瓶颈”,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校车管理的初步设想。同时,大队还将自己的初步设想与交通运管、教育、运输企业及乡镇等多部门共同探讨,寻求一套切实可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模式;并积极组织大队民警深入农村向学生家长宣传 “模式”内容,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达到一个社会、政府、家庭、企业多方 “共赢”的局面。通过,征询-讨论-更改,再征询-再讨论-再更改式,最终在政府的肯定,及诸多部门的支持下,《永安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孕育而生,并决定在大湖镇进行试点。
要规范管理农村接送学生车辆,经费问题是困扰其健康发展的首要因素。如果费用少了,车主就不愿意经营,费用多了,许多家长又拿不出。为此,《实施意见》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采取新的多元化投入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保障机制,由市、镇政府和学生家长按4:3:3比例三级承担,对日常接送学生车辆,按每月每个学生实行差额补助,即在家长原有承担50—60元不等的基础上补差,差额部分20-30元不等按4:3:3比例由市镇和学生家长三级承担。市镇两级的差额补助由校方转移支付,营运单位不得擅自同学生家长提高协议接送价,应在原有协议价基础上运行。 这样使承运单位和学生家长双方的利益得到很好照顾,既保障了车主的利益,又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在大湖镇政府积极配合下,大队还与运管部门完成了对镇内接送学生车辆的车牌号码、核载人数、接送时间、线路等相关情况的摸底排查,并将大湖镇内现有的9辆7座的非营运的社会车辆及3辆正在营运的支线班车的车辆纳入运输企业统一管理。在企业的统一管理下,车主不但要按规定办好相关保险,驾驶人还要在每个学期与家长、校方签订校车安全服务协议,承诺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这样既保证学生乘车的合法权益,还有效的约束的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行为。同时,在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将采取更加严格的审核制度。由大队、运管部门及大湖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对车辆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杜绝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从事接送学生工作。
《实施意见》的试行,不但整合了车辆资源,弥补了运力不足,打击了“黑车”现象,还防止了一些其他纠纷的发生,使接送学生车辆在管理上更加有效方便,进一步规范了接送学生车辆,从源头上保障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解决了“多头在管、多头不管”及无法有效协调的问题。大湖镇中小学生接送车辆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永安交警大队王平大队长表示:永安市中小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将在大湖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将在全市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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