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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2009年计划转移1500名富余劳动力
http://wmf.fjsen.com 2009-02-05 15:43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完善区镇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服务指导

  ■研究并出台扶持企业发展措施,帮助企业努力实现多增产少减员不减薪

  文明风2月5日讯 (通讯员 吴会明) 为切实做好征地扩张、海域退养和农村城市化建设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与培训,今年,厦门集美区从政策鼓励、完善网络、免费培训、引导就业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机制,全年争取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1500人、培训900人的目标。

  据了解,厦门集美区认真落实企业招收本地农民工保险补差,鼓励企业招收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去年,集美区先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人数3289人,培训1781人,分别超额完成年初计划任务数。全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60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工资性收入507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99%,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领先全市各区之首。2009年集美区努力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9%,其中工资性收入计划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半以上比重。

  为实现这一目标,今年厦门集美区积极推出“突出技能、企业订单、市场运作、政府买单”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厦门集美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考核奖惩办法》。继续对“人才超市”在每月逢18号免费开放,为驻地企业和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失渔农民等求职人员搭建起长期交流与服务平台,让更多的待业青年、“村改居”和失地失渔群众等辖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尽快实现求职就业、转产转业梦想。同时,不断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力的就业服务指导。发挥“公司+基地+农户”带动作用和举办岗位技能培训,拓宽转移渠道。

  另一方面,结合辖内拥有集美、杏林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实际,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企业的沟通协调,在全球经济波动的气候条件下创造更多有利的企业发展环境,研究出台扶持企业经营发展系列措施,帮助企业努力实现多增产、少减员、不减薪。通过发挥与企业联系作用,加强企业用工需求调研,由集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区工会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重点用工企业联席会议,了解和掌握企业各个时段用工需求,为农村富余劳动力争取用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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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厦门集美区8类就业对象受优待

  又讯 (通讯员 吴会明) 2月5日,笔者从厦门集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扶持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和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结合厦门市就业援助政策调整,今年,厦门集美区就业援助对象主要瞄准8大类对象,且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从今年起,就业援助对象主要对辖区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8类人员,主要包括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居民、低保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

  上述8类人员今年在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登记、确认并经审批后,即可享受相关再就业政策:今后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将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而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工资性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经认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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