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不能丧失公益性
http://wmf.fjsen.com 2011-01-24 10:43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没有了公益性的高速公路,就变成了一些利益集团的牟利工具。审计署多次公告,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就印证了这一点。对于地方政府,公路收费是一笔稳定的收入;对于主管部门、经营企业,收费更是“生死攸关”;甚至如“最臃肿收费站”中113人一样的员工,都可能成为收费的动力所在。
无论什么情况,公路的基本属性都应该是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即使有社会资本的投入。从性质上看,社会资本的投入是一种“特许经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保护,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更要切实体现。赢得公路经营权的企业如果一味以超标收费盈利,就是对公路公益性的破坏。而地方政府对这种行为的放任,就是管理上的失职。
不仅是公路,还有很多公共资源、公共服务,都面临同样的问题。比如逢听必涨的水费、没有取暖设施也要交的暖气费等,背后都有着少数利益集团写下的“利”字阴影。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当甩手掌柜,更不能把公共利益企业化、部门化甚至私人化。如果政府不能承担起管理责任,有利可图的公共服务将变成一些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而一些投入多、产出少的公共项目,就难免乏人问津,正如保障房建设等。
去年最后一天,在三峡翻坝高速公路的通车仪式上,有司机跟媒体说:这条高速公路能大大节省时间,是他们“盼望已久”的。有关方面该记住这位司机的话,不能让对公路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总是处于“被期盼”之中。(评论员张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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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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