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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违法将抄告学校 18周岁以下驾自行车不得载人
有些学生骑超标电动车上学,有的还载同学,安全问题让人担忧。(陈起拓 摄)
本报讯 (记者杨佳彬通讯员邱文峰)今后,如果学生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民警将进行登记,并抄送教育部门或学校……昨日,记者获悉,泉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采取多举措,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学生交通违法将登记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确定于8月1日起施行,它规定,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结合该项规定,警方将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
昨日17时30分许,正值放学,在中心市区泉秀街上,不少身着校服的学生骑着超标电动车,有的还载同学。记者注意到,不少学生行驶时并未遵守交通法规,时常出现闯红灯、逆行等现象。不仅仅是骑电动车的,骑自行车、步行的学生也常常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在路中打闹的现象亦频频上演。对此,泉州警方表示,今后,如果学生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民警将进行登记,并抄送教育部门或学校。
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
此外,警方还将组织警力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行动,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据悉,去年暑假,我市对中心市区115所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后,对其中77所学校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今年以来,市交巡警支队又接连完成了对黎明大学、泉州艺术学校、湖心实验小学、西隅小学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下阶段,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泉州市区范围内的学校再次进行摸排,将发现的学校周边道路存在标线磨损、标志缺失、减速带破损等现象列入设施完善计划,并尽快组织施工。
严查校门口违停行为
今后,上、下学期间,辖区交巡警大队、派出所将加派警力,配合学校老师、工作人员或交通督导员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查处违停等妨碍堵塞校园出入通道的违法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民警提醒,请广大家长在接送学生时要服从民警的指挥、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商家不得乱摆摊设点,以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安全、秩序通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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