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适龄儿童均等接受义务教育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均等接受义务教育,让不少学生受益匪浅。作为一名安徽籍学生,泉州十五中高三年六班的马开未同学感动地说,在泉州读书十多年来,深深感受到泉州的教育公平,学校不仅给予平等的就学权利和就学环境,而且还为他申请了助学金。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泉州市实行一视同仁政策。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31.84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7%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泉州市还建立关爱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每年均保持在97%以上。广泛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捐资助学体系,据初步统计,全市每年捐资助学资金均在3亿元以上。
缩小城乡教育
和校际办学差距
近年来,泉州市坚持在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和校际办学差距、确保每一所学校达到国家规定办学标准等方面的工作中,落实各级政府保障行为。2012年,全市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达到83.12亿元,比上年增长18.7%,高于同年度财政增长幅度。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中小学校安工程、城镇学校扩容增量工程建设达到35.53亿元。
在推进教师均衡配备方面,全市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改革,教师管理实行统一安排、均衡配备、统一考核办法。以优质学校为龙头,成立教育集团,通过对口帮扶、城乡结对、弱校托管、送教下乡等形式,发挥优质师资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着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并建设三大学园,扩充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分布。此外,泉州市还坚持全面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内涵质量,努力满足群众“上好学”需求。
据悉,国家将对通过检查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开展动态监测和跟踪督导,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持续发展。今后,泉州市将推动台商投资区、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6个县(市、区)加快创建工作进程,力争在2015年前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进而争取成为“教育强市”。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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