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局出台新定 民办学校跨年度收费可举报
http://wmf.fjsen.com 2011-08-08 08:53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规定,对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规定指出,民办学校有跨年度一次性收费、收取教育储备金以及与学生入学有关的赞助费等行为,学生及家长可拨打83336611和83332391举报。
规定提出,家长必须将学费存入规定的学校银行基本账户,并向校方索取正式的财政部门核发的学费收费票据,拒收收款收据等非正规的收费凭证。
根据规定,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家长应拒绝跨年度一次性收费的所谓“优惠”, 特别不要轻信或与学校签订由学校单方面作出的诸如“将保证您的子女上某某大学”的承诺或协议书,因为这些做法都不受到法律和政策保护。
此外,根据福州市中招政策规定,所有普通高中(民办普高特色班除外)不得招收无学籍的高中“线下生”(指中考成绩在288分以下),“线下生”权益将不受政策保护。(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 |
![]() |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1-05-06福州市区公立初中校减招 民办学校学费普遍上涨
- 2010-12-01福建一民办学校莫名停办 教育部门被疑乱作为
- 2009-11-18厦门:民办学校安全隐患成举报新焦点
- 2008-01-21进民办学校 防“捐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