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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民办学校 防“捐资”陷阱
http://wmf.fjsen.com 2008-01-21 16:01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退学退款,难如登天,是当前民办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教育主管部门不允许学校一次性收取学费,而多数民办学校又急于收回投资,遂都打起“擦边球”,冠以“捐资款”、“自愿捐赠学校基本建设费”等名目。这样既逃避了主管部门的检查,也给学生家长设了一个“套子”:要么按协议读到高中毕业,要么留下数额不小的“捐赠”走人。

  家长在孩子入学签订合同时,如何有理有节地争取到保护自身权益的条款,深圳钱先生的提醒具有警示意义。

  

  “几个来办理转退学的家长中,只有我拿到了福清私立龙翔学校(现更名为龙翔中英文学校)的书面退款承诺。好在当初签订《新生入学协议书》时,多留了个心眼,否则近两万元就打水漂了……”

  3月16日,深圳的钱先生在为儿子退学退款奔波数日获得初步“战果”后,立即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吁请那些打算将孩子送到民办学校的家长在签订入学协议时,小心校方设下的“捐资”陷阱。

  退学退款难、招生广告失实、协议书显失公平等是当前民办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以退学退款难最为突出。钱先生为何能获得校方的退款承诺呢?

  2003年,邻居告诉钱先生,3个子女入读福清龙翔私立学校一年后,变化挺大,学习进步,待人接物也有礼。他想,自己和妻子工作忙,对儿子疏于管教,何不也送到龙翔呢?

  经邻居牵线,钱先生接触了龙翔学校驻深圳的招生老师。一番交谈、观看学校的广告碟片后,他还进行实地考察。在学校,学生吃饭、洗澡、上课都要排队,秩序井然,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教官多为退役武警。对此,钱先生甚为满意。

  经双方协商,钱先生只要一次性交纳7万元,儿子钱旭就可以从小学三年级读到高中毕业。当年8月17日,办理入学手续时,经办人员要求把7万元中的5.85万元写成捐资款。钱先生心里嘀咕:明明是一次性交纳的学杂费、伙食费,干吗非要写成捐资款呢?法律专业出身的他再一思量:捐赠属实践合同,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捐赠行为一旦作出,就立即生效,若想追讨回曾捐赠的财物,根本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如此一来,儿子若因故不得不中途退学,一分都拿不回。

  这样的合同绝不能签!钱先生与校方据理力争。也许是求“生”若渴,学校破例答应了钱先生的“特殊要求”,同意在《新生入学协议书》中以补充条款的形式约定:学生在校就读时间不足一年便转退学的则扣除2万元培养费,超过一年以上按每年扣除7000元计算收费,余款返还,余款包括捐资款。

  考虑到将来一旦发生争议,异地诉讼麻烦,钱先生要求另加一条补充条款:若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其居住地——深圳的法院受理。

  每个假期,钱旭都带着“考试成绩一览表”高高兴兴回家。去年暑期,钱先生在儿子成绩单上看到,在12门功课中,语文86分,数学89.5分,英语80分,其他9门课都是“优”。然而,当他一时兴起叫儿子读英语时,儿子却结结巴巴。满腹狐疑的钱先生便叫儿子将五年级下册《英语》新教的80个单词读一遍,结果儿子只会读十余个,更别说背或听写了。郁闷的钱先生立即向校方提出转退学申请。

  2006年11月14日,钱先生致函龙翔学校,要求校方履行协议,扣除3年来每年收取的7000元培养费外,退还余下的4.9万元。校方没有回复。

  今年3月13日,钱先生专程从深圳赶到福清。接待他的何助理说,学校办学不容易,政府没有投入,如果按一年缴费7000元算,学校会亏本,希望钱先生理解。他表示,除了交纳3年共2.1万元培养费,钱先生还需扣缴1万元的培养费及3年的伙食费9600元,也就是说,只能退还2.94万元。

  对此,钱先生不能接受,要求校方严格按协议办事。15日下午,他又找到学校,何助理称,校长在仔细看过当年签订的《入学协议书》后,同意履行协议,退还4.9万元,但现在校方资金紧,须待新学年开学后才能正式退款。随后,学校为钱先生出具一份“特殊情况说明”:根据入学协议书的各项补充规定,申退办公室请示总校同意,完全按合同协议要求落实,款项于2007年9月15日至9月20日落实。何助理还说,学校数千名学生中,只有钱先生这份《入学协议书》有这么细的补充条款。

  钱先生说,13日,在学校接待办,他碰到其他几位办理转退学的家长。“他们都没有我幸运,没人能如愿退款。” (记者 王国萍 实习生 陈小芝 赵敏文)

  责编:黄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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