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10月15日前受理
http://wmf.fjsen.com 2010-08-27 08:4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芹)昨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补充通知》,规定贷款对象扩大至没有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已在校学生。
通知称,我省将在10月15日前受理助学贷款,各地须合理安排,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推进,高效、有序办理。要适当压缩其他贷款规模,满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投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要做到应贷尽贷,贷款对象扩大至没有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已在校学生。
通知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当年的资金用途限于申贷学生当年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且每生每学年发放贷款不超过6000元。
贷款资金支付应遵循“实贷实付”的监管要求,通过借款人账户将资金及时汇划至经教育部门确认的各高校(含分校、学院)收费账户。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0-07-23泉州全市执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2010-07-15福建贫困学生均可申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2010-05-13长泰"一元钱爱心工程"助学贷款暖人心
- 2009-07-24发放助学贷款800万 武夷山千余学子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