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市执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23日讯(本网记者 黄晓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泉州原来只有洛江首批试点,现在,全市11个县(市、区)、13所市属高校,都将全面执行这个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向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可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圆大学梦。
从今日起,泉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办理,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生源所在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并非所有的新生都具有贷款资格,除了学习、品行等基本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须均在申请贷款的贷款人辖区内,且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等条件。
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还将优先给予贷款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限每年6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从去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共有24个县(市、区)开始试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24个县(市、区)的考生考入省内49所省属高校和2所部属高校,以及省外全部普通高校的(具体名单可向当地教育局咨询),可向当地农信社提出贷款申请。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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